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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乡村市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13-10-30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规划计划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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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二、申请条件  

(一)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建设方案经审查通过后;  

(二)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已办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土地证  

    三、申报材料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若联合建房,需联合申请,并提供联合建房协议)  

(二)选址意见书(以划拨方式供地)及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界址点坐标。  

(四)超容积率的,应出具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  

(五)经审查的施工图1份(建施部分)  

(六)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1份(含建筑节能备案审查通知)  

(七)初设方案批复文件1份、相关部门立项批复文件或备案通知。  

(八)消防、人防、环保、防雷、抗震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九)建筑红线图1份       

以上申报资料若提交复印件,需核验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批办证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9)331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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