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前三季度,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941元,增速保持8.9%的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2858元,增长9.9%。
一、城镇居民收入构成情况
从可支配收入四大结构上看,工资性收入增速达到8.7%;经营净收入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增速实现19.9%;财产净收入增速达到9.9%;转移性收入增速达到7.5%。
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从生活消费上看,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增长最快,达到19.3%,主要是由于城镇生活条件的改善,家庭服务实现快速增长,增幅达到44.1%;其次衣着类支出紧随其后,增长达到18.7%,主要是由于网上购物的方便快捷。
三、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情况
前三季度,我区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0.8个百分点,食品烟酒消费类增长7.3%,主要是由于城镇居民由于工作繁忙,更加倾向于在外饮食,饮食服务消费类增长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