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全市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颁发仪式在利州区大石镇青岭村举行。利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磊介绍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试点工作情况并致欢迎词,大石镇青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理事长汇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仪式上,市农业局局长朱国勇向大石镇青岭村颁发了全市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并作重要讲话。
朱国勇强调,全市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颁发仪式在利州区大石镇青岭村举行,意义重大,标志着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正式成为合法市场主体,在今后可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利州区作为全国第二批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改革工作已通过第三方评估,并被评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突出单位,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探索的改革经验希望其他县(区)学习借鉴,加快改革工作整市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