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国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并被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突出单位;
二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18年度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成效明显,新培育农民专合社50家、家庭农场131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14家,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场3家、市级示范社8家、市级示范场7家,有力推动了全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