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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社保政策入人心
发布时间: 2019-05-17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类型: 民生要闻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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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近日,利州区社保局为全区60家优秀民营企业家近100人就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申报、缴费费率、执行标准等相关政策作了详细解读。(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持续下调,我省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依次调整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50%、55%和60%。(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的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与退休人员退休费之和。(3)失业保险方面,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4)工伤保险方面,工伤保险共分八类参保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一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0.5%;二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1%;三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1.75%;四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25%;五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75%;六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3.25%;七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4.8%;八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5.7%。(5)生育保险方面,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之和,在2017年市平工资100%-300%的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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