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受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承担“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向公众公示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项目
建设单位: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组
建设内容:垃圾填埋场封场的堆体整形、导气系统、滤液导排及回灌系统、覆盖系统、表面排水系统、垃圾堆体绿化及其它工程内容。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84910217
邮箱:27526037@qq.com
联系地址:利州区武汉路118号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岳江
联系电话:15756874816
邮箱:845104135@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幢435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七、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