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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5-21   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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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受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承担“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向公众公示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项目

建设单位: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南山村三组

建设内容:垃圾填埋场封场的堆体整形、导气系统、滤液导排及回灌系统、覆盖系统、表面排水系统、垃圾堆体绿化及其它工程内容。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84910217

邮箱:27526037@qq.com

联系地址:利州区武汉路118号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岳江

联系电话:15756874816

邮箱:845104135@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幢435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七、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利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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