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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19   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类型: 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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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利州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年报》通过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gy.gov.gn)和利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lzq.gov.cn)向社会公开,《年报》所列数据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全区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19〕117号)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报信息7418条、发布信息6048条。年初由区政府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梳理基本信息公开和“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重点民生领域、群众关切信息公开”四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布区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设置公共服务栏目,公开相关办事指南和办事服务。二是及时规范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完善。三是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和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并在政务公开开设专栏快捷入口,集中公示各单位的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四是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信息,将建议和议案办理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5月16日至17日,召开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专题部署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11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2月5日,区政府组织相关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全年共收到23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内容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公开公示、考核、督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将公开审核流程整合到各单位发文中,严格审核,严格管理,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同时聘请第三方定期开展月度抽查、季度监测,将监测反馈清单作为各单位整改重点内容,专人跟踪督办整改成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区政府门户网站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要求进行微调优化,现利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市级集约化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成智慧政务大厅,打造集中排号、信息发布、表单查询等7大板块为一体的智慧政务系统,并与省一体化平台数据资源、“利州政务”微信公众号同步对接,加大信息的互联互通,办事群众通过微信即可网上预约、网上排队、网上办件查询等。进一步明确咨询服务、志愿服务规范等要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2019年政务信息目标任务》,以政务信息的方式丰富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下发了《广元市利州区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信息公开、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进行逐项分解,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及时有效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对未及时更新的单位,定期点对点对相关单位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速走入“阳光季”,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民生领域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有利于政府民主决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规范政府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数量

本年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8

规范性文件

1

1

5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51

减34

1166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3

减2479

5240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8

增81

1861

行政强制

176

增16

5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增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4

13976.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22

1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5

4

1

18

18

3

5

21

47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顺利开展,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单位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更新内容不及时、不全面的现象,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使之成为政府工作的习惯和常态,积极扩大主动公开领域,并结合我区实际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

(二)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以牵头机关为主,保证内容一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抽查、监测、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及时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突出政务信息工作重点。继续推行信息报送要点发布工作,加大重点信息约稿力度,同时加强信息调研,努力挖掘深层次、综合性信息。二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办理程序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网络、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申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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