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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多措施强化“清明节”期间公务车辆监管
发布时间: 2020-04-02   来源: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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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项要求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清明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努力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清新环境和社会氛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落实多项措施,强化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了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对如何做好“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公务用车安全使用及监督管理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强化教育。组织司勤人员开展“清明、五一”节日期间专题教育工作,强化思想教育和交通政策法规和公务用车标准化学习,持续增进司勤人员的交通安全、法治和文明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司勤人员严禁违规违纪驾驶或使用公务用车。

强化监督。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将实施对“清明”节放假前和放假期间公车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严格执纪问责。对“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酒后驾驶及其他违规违纪驾驶和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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