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利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经济合作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 详情
利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经济合作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0-08-06   来源: 区经济合作中心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8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经济合作中心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祝莹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区经济合作中心党组书记李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专员,区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区经济合作中心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祝莹指出,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一定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监督,做好政治体检。祝莹强调,本轮巡察将重点围绕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区经济合作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区经济合作中心党组和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畅通巡察信访渠道,严守巡察工作纪律,紧紧围绕共同目标,齐抓共管推动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李波表示,区经济合作中心坚决拥护区委的决定,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要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对待巡察整改。要注重成果运用,以巡察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经济合作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区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区经济合作中心开展集中巡察工作1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781203131       (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时间8:3018:00),电子邮箱:lzxcz04@163.com;并在利州区政府万缘第三办公区(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翠云路136号)、区政府第一办公区、区经济合作中心办公地张贴巡察公告及设置“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工作专用意见箱”。根据区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经济合作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