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轮镇:全面完善财政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9-07 来源:
宝轮镇 信息类型:
乡镇(街道)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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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镇村(社区)财政项目竣工验收行为,促进财政项目及时交付使用、发挥项目投资效益,宝轮镇制定并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一)明确适用范围。由镇、村(社区)作为业主,采取自建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政府集中采购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按规定需要进行验收的所有类别的项目。
(二)确定机构及职责。成立财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组全面工作,牵头研究验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负责项目验收组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所牵头项目的验收过程真实性负责。
(三)明确准备方向。按照项目验收流程和项目实施方案,验收前所需的资料准备由业主单位负责完成上报,全面覆盖项目实施前、中、后所有资料。
(四)明确验收程序。项目竣工、资料规范完备后,经书面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验收组织按程序组织验收,并充分运用好验收效果,查漏补缺,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