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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拆一改” 狠抓违法建设治理打击
发布时间: 2021-04-12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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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区违法建设整治“三年清蓝”专项行动收官之年,为确保违建治理销号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通过采取“四拆一改”模式积极推进对违法建设的查处整治。

一是即查即拆。违法建设整治既需抓好对原有存量的销号,更需抓好对眼前新增的治理,才能防止出现“旧账不清、又添新账”的不利局面。为此,该局通过优化执法流程、缩短工作时限,确保在不超过2天的时间内完成对新增违建的整治拆除,这样既保证正在实施违法建设不至于形成事实,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违法当事人损失不至于扩大。今年以来已整治拆除各类新增违建98处、17902

二是引导自拆。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或其亲属实施的违法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行政干预、组织纪律措施或法制威慑等,责令在限期内对违法建筑自行完成拆除。今年以来通过乡镇(街道)干部包片、村(社区)包户,向行业部门移交干部违建信息,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并引导亲戚朋友、周边邻里自行整治拆除违法建设,逐步形成违建治理良好社会氛围。尤其是通过政策攻心促使东坝东屏社区、天立学府华庭、南河利州小区等17户违建自行拆除,不仅保证违建快速销号,也避免了产生执法矛盾,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果。

三是集中强拆。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履行自拆义务的,由该局或乡镇(街道)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调集力量、统一雇请专业拆除队伍和机具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拆除。截至目前,对大石、东坝、嘉陵和南河等辖区内存在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拒不履行整改拆除责任的18处违法建设,在履行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一举实施强制拆除,坚决做到不姑息、不手软、零容忍。

四是纳入征拆。对于在待征区域内,因灾后重建特殊时期、特殊政策形成并已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建设,通过残值认定纳入征拆范围实施拆除倒房,做到既要执行法律规定,也要尊重客观实际,依法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五是督促整改。对于确实不影响规划、经整改能够完善建设手续的违法建设,在经整改并完善手续后实施行政处罚予以销号。东坝御锦湾、雪峰澳城、万缘如意湖畔和碧桂园等31户设置遮阳(雨)棚,就是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下,通过小区统一设计方案、统一材质、统一尺寸、统一颜色的形式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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