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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利州区推进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6   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类型: 政策文件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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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州区推进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广利教发2021116

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机关各股室(站):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五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局制定了《利州区推进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26日

利州区推进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五项管理”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以全面加强“五项管理”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督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五项管理”工作,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组   长:成伟平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鲍海兵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关奇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政府督学

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教育股、社管办、教研室等股室有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推进“五项管理”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权文忠

员:闫朝晴 康军 何江成 梁艳梅

责:负责指导、规范全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推进相关方案、文件的制定;督促落实重点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对“五项管理”工作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等。

(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组

组  长:李红

员:谢超 俞斌 范玉学

安办、教研室、财务股相关人员

责:负责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三)教研管理指导组

长:柯兴

员:各中小学教研员

责:负责指导学校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加强作业设计研究,指导学校提高作业管理水平,研究制定我区中小学作业设计具体要求;加强考试评价管理研究,提高考试质量,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四)督导检查组

长:罗安兵

员:各督导责任片区负责人、各中小学责任督学

责:把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作为经常性督导的主要内容,从本学期起,组织对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督查,以实地巡视、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暗访、抽查并及时反馈。督促中小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收集整理相关督导过程性资料。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促进作业减量提质

1.建立健全作业总量控制机制。各校要出台作业管理细则,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平衡各学科作业总量,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年级组、学科组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制度,切实扭转作业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切实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做作业,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2.创新方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各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合理布置不同类型作业,实行差异化作业、分层作业、弹性作业,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根据学情实际,精准设计作业、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

3.严格执行作业全批全改管理要求。各校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共建共享优质作业资源。区教研室、各中小学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促进优质作业资源共享。

(二)加强学生睡眠管理,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1.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要按学生睡眠时间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

2.规范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各中小学禁止利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中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3.建立健全学生睡眠监测机制。各校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科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要加强作业统筹管理,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督促指导学生家长统筹孩子回家后时间,做好孩子的睡眠管理,注重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睡眠卫生习惯。

(三)加强手机使用管理,限制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1.建立健全手机进校园管理机制。各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具体管理实施方案,做到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规范学生带手机入校园的申请、审批、建档等管理制度,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保管装置、离校领取方式等内容。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2.建立家、校、生沟通热线。各校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各校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需求。

3.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各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保护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四)加强体质健康管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1.开齐开足体育健康课程。各校要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设置要求,落实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安排。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

2.保障学生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各校要保障学生每天校内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3.完善体育教学模式和竞赛体系。各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个学生掌握至少2项运动技能。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训练。积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

4.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各校要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个学期开展全覆盖视力筛查。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各学科教师应根据正确的读写姿势要求,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5.做好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文件要求,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抽测复核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科学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五)规范课外读物管理,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

1.明确校园课外读物管理责任。各校要严格落实推荐校园课外读物的主体责任,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初选、评议、确认、备案各环节工作,严防各类不良读物进入校园。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课外读物推荐、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等工作,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区教育局将加强对进校园课外读物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课外读物进校园秩序。

2.公开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公开推荐目录,严禁向学生推荐未经审核把关的课外读物;校园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推销课外读物;严禁以年级、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课外读物。

3.创设校园阅读氛围提升学生素养。各校要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阅读氛围,打造书香校园,创新阅读活动形式,健全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管理机制,激发学生阅读兴趣,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不断提升学生素养。

(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加强违规问题治理

1.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教学管理、收费管理、违规处理等各环节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内容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我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直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布置作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提倡并推广先培训后收费。

2.加强违规问题治理。重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证照情况、安全隐患、培训行为、收费管理和资金监管、广告宣传等方面的问题,动态发布并及时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七)推进校内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1.扩展校内课后服务覆盖面。全面推行以学校为主体的校内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课程“应开尽开”,实现校内课后服务全覆盖,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2.提高校内课后服务质量。各校应积极拓展课后服务内容,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形式丰富的内容,为学生提供规范、优质的作业辅导类课程和兴趣培养课程,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政策。各校要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根据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课时、教师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等成本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八)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降低考试压力

1.做好学段教学衔接。各校要严格执行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设置教学适应期,促进幼小衔接,缓解学生家长的“起跑线”焦虑。

2.科学开展考试测评。各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得随意增减内容、改变难度、调整进度。除纸笔考试外,增加学业开放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加强考试前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精准实施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活动,让学生形成乐观向上的迎考态度。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3.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中小学原则上均要采取电脑随机编班方式编班,并邀请家长代表监督。

4.严肃查处集体补课行为。严禁各校组织集体补课,严肃查处收费补课,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学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寒暑假、周末、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日时段,义务教育学校单个班级留校学生比例超过10%的要报区教育局备案。

(九)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强化家长协同管理

1.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各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家长进行线上线下的培训,教育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使家长更多关心子女的日常生活、爱好特长、同伴关系或学校氛围,避免过度关注子女考试成绩及名次,减轻学生心理负担和学业负担。

2.引导家长积极参与“五项管理”。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理解和支持“五项管理”政策,自觉履行家庭责任,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养成正确的作业习惯、睡眠习惯、手机使用习惯、阅读习惯、体育锻炼习惯,共同做好“五项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五项管理”和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五项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推进学校“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负责“五项管理”的组织落实和贯彻实施。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校要制定本校落实“五项管理”工作措施,明确落实校长、分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家长等各类人员责任,周密部署,全面做好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五项管理”取得实质性效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五项管理”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最大限度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努力消除认识误区,主动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总结“五项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教育生态。

(五)强化督导检查。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五项管理”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区教育督导监督举报电话:0839-3304527,3307019。区教育局各相关职能股室要指导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根据情况采取约谈、通报,取消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两年内评优评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等措施,属于民办学校的,还要缩减招生计划或暂停一年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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