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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关爱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01   来源: 区民政局   信息类型: 政策文件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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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进一步加强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排查关爱帮扶工作方案

广利府办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进一步加强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关爱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进一步加强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关爱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民生基本保障工作,构建形成健康长效可持续的关爱帮扶和社会救助机制,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利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让我们的人民更热爱生活,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最终的目标,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统筹各部门资源,增强社会救助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切实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政策落实,着力解决社会救助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排查对象

重点排查城乡低保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鳏寡孤独老人、困境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病重残家庭、复退转业军人、脱贫监测户、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家庭及其他临时性、突发性事故、灾害等原因所致的低收入特殊困难群体等。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加强联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民生保障“一盘棋”思想,结合职能职责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区民政要加强对全区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关爱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区民政、医疗、教育、卫健、住建、乡村振兴、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抓好本系统及延伸到基层有关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促;区财政局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有关资金支持和要素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承担本辖区特殊困难群体的排查关爱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细胞服务”功能,将主动发现机制和常态化帮扶救助纳入职责范围,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将特殊困难群体的主动发现和常态化帮扶形成一项重要的体制机制,明确专门人员,常抓不懈,确保特殊困难群体能够得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二)定期排查,建立台账。建立健全每月排查制度,及时将特殊困难群体在基本生活、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安全保障、教育保障、照护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纳入低收入人口系统动态监测。排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了解其困难原因、身体状况、劳动能力、困难程度、自救能力和帮扶需求等具体情况,分类建立台帐,并在每月25日之前报区级有关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干预和救助。

(三)分层分类,综合救助。区民政局要对基本生活困难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按有关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临时救助等,并统筹做好因重特大疾病支出型特殊困难群众应急救助工作,对鳏寡独居老年人、困境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部分监护缺失的,要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广泛宣传动员,结合“自愿原则”,推广集中供养方式,确保其安全、有序、健康、稳定的生活;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督促对慢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跟踪回访,发现鳏寡独居老人等困难群体出现异常情况时,首先采取就近及时送医;区医疗保障局要实施做好基本医疗报销和特殊困难群体倾斜支付,确保群众看得起病;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临时性、突发性的意外事故及灾害等需要“急难型”救助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综合救助;区乡村振兴局要认真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加强与民政、教育、住房、水利、就业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对因教育支出过大、住房出现困难等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家庭提供转介服务进行专项救助与相应帮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职能职责和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教育引导法定监护人对困境弱势群体履行帮扶监管义务,充分发挥亲情救助和邻里互助的力量,建立“一对一”的服务关系。同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乡镇(街道)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按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奔小康的大政方针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兜底保障、医疗救助等各类惠民政策知识的普及,畅通各类救助帮扶渠道,提高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知晓率;加大对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帮扶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讲好“人人献爱心”社会救助温暖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困难群众自立自强、感恩奋进。

(三)加强督促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关爱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再回头看”,认真落实主动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受理、审核审批和交办转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做好组织动员、上下协调、政策落实等各项工作,完善社会救助领域投诉、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对工作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漠视群众疾苦的行为绝不姑息,用排查救助特殊困难群众的成效来反映各级政策落实情况,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慵懒散浮拖”作风问题、管理不规范问题,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同时,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违法行为,对恶意失信申请人员进行联合惩戒,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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