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9〕340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22〕8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两个类别(各类别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请按照要求,分类组织申报编制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应类别填写提交项目基本信息,并于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入库工作。为强化项目入库工作,申报主体须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开展,没有入库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符合入库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注册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相关项目申报类别,于2022年6月20日前填报项目资金相关申请资料。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重复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按照申报指南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交书面审核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请各地经信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6月20前正式行文(连同企业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资金。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获得省级财政支持且项目尚未实施完成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资料要求
1.各类别项目具体资料请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下载。企业(单位)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报送我局。项目材料不全或不规范及未在指定时间完成相关资料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
2.具体资料按照各类别申报指南要求准备。
(三)时间要求
企业入库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各地经信部门提交纸质资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绩效要求
中小企业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应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于2022年12月底前开展绩效自评,向社会公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并于2023年1月20日前将资金使用绩效报送我局。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对各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管理要求
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及本通知要求,公开组织项目入库和项目申报,加快工作进度,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协调处理解决申报中的问题,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对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总体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一并报送我局。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科
联 系 人:黄利琼
联系电话:0839-3261717
电子邮箱:573431473@qq.com
(二)廉政信息反馈电话及邮箱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联 系 人:赵瀚洋
联系电话:0839-3269786
电子邮箱:279257599@qq.com
(三)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信息中心:028-86264480、028-86264185
附件:1.广元市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申报指南
2.广元市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类)申报指南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