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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一——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22-12-28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类型: 食品药品监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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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大,购物消费将迎来高峰,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利州区消委会发布“双节”消费提示,温馨提醒广大市民遵守防控规定、文明理性消费、健康平安过节。

出行安全需注意

一是建议消费者从网络、电话、火车站窗口、手机 APP客户端和自助售票机等正规渠道购票,谨慎使用非官方第三方抢票软件,拒绝通过黄牛购票,以免泄露个人隐私、上当受骗。二是自觉增强疫情防控意识,降低走亲串友、聚会等活动频次,有效防范病毒传播。

理性购物勿冲动

二是选购年货时,要做到科学理性,切莫被低价促销冲昏头脑。网购时消费者应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购物。注意查看平台内店铺首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及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避免在非正规电商平台上购物。

预付式消费需谨慎

三是“双节”期间,正值各种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等行业办理预付卡或续卡促销高峰期,消费者应谨慎采用预付方式消费,避免存入较大金额,尽量缩短消费周期,提防不法经营者卷款跑路。办卡前应了解商家的资信情况,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卡(券)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并要求签订书面消费合同。

主动使用公筷公勺

四是元旦、春节是家人、朋友团聚的重要时刻,建议在家庭聚餐、酒店餐馆等集体合食的场所要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使公筷公勺成为餐桌上的“常客”,保障食品安全健康,引导文明用餐风尚。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保留好凭证留证据。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与商家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或发现商家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直接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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