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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4-04   来源: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信息类型: 工作动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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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15日至8月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14日下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征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针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对照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5个方面15个问题,市征拆中心党组制定了限时整改措施,通过分时段整改,截至2022年底已全面完成整改。建立了《市征拆中心党组2021年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台账》。二是构建“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健全群众诉求办理全链条机制,坚持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担当精神,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强大动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学史力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住建和财政等部门沟通,推进安置房不动产产权证书办理、税务缴纳和维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得到落实。针对电信西侧棚户区安置还房办证的问题,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研究土地管理及规划建设有关问题的纪要》(广府阅〔201582号)规定:“关于市城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企业统建还房产权办理由各统建还房建设业主单位为‘两证’办理责任主体,利州区征收办、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落实专人,做好‘两证’办理协助工作。”经核实,电信西侧棚户区建设业主于2020年11月5日已完成不动产总证办理工作,2022年7月1日正式启动不动产权分户办理工作,截至2022年12月,不动产权分户办证74户。后因建设业主单位内部股东权益纠纷造成无法使用公章,导致剩余住房户还房协议无法签订,严重阻碍了办证进程。经我中心多方协调,建设业主单位印章使用管理问题已解决,不动产权分户办证工作再次步入正轨。针对柳林路延伸段项目石某某长期拒不配合拆迁、阻挠工程建设问题,2022年12月21日已代区政府向利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拆除,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加大工作督促,促使安置房各项目业主加快不动产产权总证办理,并安排承办科室再次优化分户产权证书经办流程,加大服务群众宣传发动,加快推进房款收缴和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

2.针对“抓‘学习强国’学习力度不够,个别党员学习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党支部职责。通过微信、QQ等软件信息的传播,提升党员干部学网、懂网、用网能力,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川观新闻”等平台载体开展学习。三个支部加强了对42名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督促4名同志及时注册学习。开展学习督查,提高学员参与度。通过微信群定时提醒、印发督查通报等方式,提升学员参与度,截至2022年底,学员月均参与度在70%以上,学员平均年度积分在8000分以上。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我中心党组印发《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广征拆党组发〔2022〕8号),明确由党组成员、综合科科长马忠分工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副主任田彩芳统筹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坚持把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要点,年初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定期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网络舆情处置。落实专人对接区网信办,对反馈的网络舆情第一时间分送到业务科室承办。及时回应、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4.针对“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组织对行业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调整修订业务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修订形成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流程》和《一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流程》初稿,待我市新的征地拆迁政策修订出台后,对应相关条款定稿后下发。二是加强法制学习,提升法治素养。由法规科拟定年度学法和政策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有效提升征拆从业人员依法办事的业务能力,于2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严格按征收程序开展征收工作。督导51名干部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的日常学习和年度考试。三是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丰富“普法”活动内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500份,开坝坝会20余次、入户宣传100余次,多举措向对被征收群众进行征收相关政策宣传解释。

5.针对“大局意识不强,统筹推进新形势下各项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帮扶责任。党组会议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4次,督促指导单位帮扶力量落实责任。加强对驻村帮扶力量的指导与工作支持,强化派员单位责任。党组书记到帮扶村开展调研指导4次,研究解决帮扶村短板弱项,指导村“两委”注重产业发展,树立品牌意识。分管领导定期到村开展乡村振兴具体工作指导,要求驻村工作队摸清村情实况、认真履职尽责。全面督促结对帮扶干部开展经常性入户工作,加强与脱贫群众沟通力度,密切党群干部联系;帮扶干部何葳多次电话联系在外务工的脱贫户主,积极开展入户走访,看望在家务农的两名老年人,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鼓励发展蔬菜种植和生猪养殖产业,平时帮助销售蔬菜,年底协助购销生猪,帮扶群众脱贫成果得到巩固提升;积极开展消费帮扶活动。通过帮扶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农户农副产品销售信息,组织帮扶干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全年发布待售农副产品50余次,共计帮助销售果蔬合计240余公斤、肉蛋合计150余公斤,合计2.5万余元,持续激发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二是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机制,出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规范防疫物资管理,建立防疫物资采购入库、动态发放台账;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清库,保障有一定数量的物资储备。三是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企业主动性。建立协调会商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妥善处理广元市心血管病有限公司申请退还征地补偿费用事宜。四是强化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分工,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规范建立了单位党外人士、少数民族、青年干部专项台账;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同单位民主党派人士、少数民族干部和青年干部谈心谈话,促进党内外相互了解,增进团结干事创业氛围。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指导干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注重群众工作方式方法。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

6.针对“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谋划和规范征拆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建立集体资产权属认定制度。落实法规科牵头制定集体资产权属认定制度和流程,并督促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权属认定制度和流程执行,同时在工作推进中,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自然资源、住建、规划、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会审。针对国道212线南山隧道项目南河段未准确确定登记在接官亭居委会名下的二道岩停车场补偿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已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南河街道办事处接官亭社区主任李敬党内警告处分,市征拆中心派驻该项目工作人员何葳行政记过处分,同时接官亭居委会于2022年1月已将补偿费用94.37346万元退回利州区纪委专户,此案至此已结案。二是建立项目资金定期对账制度。落实计财科牵头制定了重点项目征拆补偿资金定期对账制定,要求各征拆业务科室每月与计财科按月核实所实施项目征拆资金预算、缴纳、拨付情况。经初步清理,近年来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存在征拆资金缺口教大的市级和区级重点项目共38个,资金缺口共计6.7094亿元,其中市级项目缺口资金约5.9554亿元,区级项目资金缺口7540万元,已向市、区领导专题汇报。三是加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广府发〔2017〕36号执行,工作经费计提和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针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审批制度》等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完善《市征拆中心党组会议题表》,统一议题呈报审批流程。三是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印发会议纪要。四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制度和办法,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召开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前,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8.针对“党组对干部职工教育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同述”专题会议,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剖析,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认识。四是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五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向李化武同志学习活动,观看《家道》等警示教育片,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

9.针对“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部分征拆环节监督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出台《征拆工作重大疑难事项会商制度》,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参与会商,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在征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二是征拆四科、法规科加强对项目征收过程的督查、监管和政策法规指导,将依法行政贯穿征拆工作始终,把法治思维融入征拆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全面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对项目摸底调查、固证、评估结论、补偿情况和资金拨付等情况要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征拆四科对各项目的公示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监督。

10.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底不到边,重监督检查,轻整改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建立项目征拆重点或疑难问题台账。由业务科室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科学分类,快速处置,提高工作效率。对攻坚克难事项开展定期督查。征拆四科围绕中心工作,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主要事项重点督、难办事项反复督,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找准原因、厘清责任,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2022年11月底,宝轮一小电信公司和天曌山炸药库征收工作已全面完成。对督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并对问题整改情况时时跟踪检查,逐一销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对存在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的科室进行单位公开通报。

11.针对“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不扎实,整改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了《党组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清单》,按照整改清单,每月督促相关科室及负责人落实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二是印发了《纪律作风深化提升年实施方案》。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纪律作风建设新要求,扎实开展“双学双查双促”和“六治六提一创”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回头看”。聚焦当前征拆领域以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劳务人员),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建立了《建立作风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问题台账,及时查找和整改纪律方面的问题。四是认真落实党内各项规定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力承诺书》。五是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与分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干部的缺点和思想偏差做到及时提醒,充分发挥“啄木鸟”作用。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考核和通报,以案说纪,举一反三,不断强化作风效能建设。

12.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次,专题讨论研究临聘人员、劳务人员管理措施,优化完善了《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二是落实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巡察倒逼党组切实履责。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党组工作指导和推进的意义和作用,从行动上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13.针对“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对经费预算执行的监督;规范审批流程,确保每笔报销支出需要经办人、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管理。三是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

六、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

14.针对“征拆资金监管不到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履行业务指导职责。我中心于2022年11月书面函告河西街道办事处,要求将皂角树补偿费全面支付到位,目前所涉村组已将未付款项退回河西街道,将由河西街道根据清理核实结果及时支付。二是建立跟踪落实机制。由征拆四科牵头,计财科、各业务科室配合继续对各项目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三是加强督查回访。对服务群众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回访,对损害群众利益或服务群众有差距等现象予以通报和整改。

15.针对“农房拆迁安置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限价商品房推进缓慢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已整改。一是组织推进选房交房工作。组织完成东坝片区文锦印象限价商品房182户的选房工作;组织完成大石片区快乐人家二期333户1147人的选房、158户交房工作;完成雪峰片区黑石坡小产权户信访化解和黑石坡棚改项目18户还房安置。主动对接征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全年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1234本。二是多渠道解决限价商品房房源不足问题。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东坝片区莲花A、B、C安置点和081产业新城1号、2号安置点以及水柜路安置点剩余的安置房转为限价商品房,供货币安置标准为25万元区域内的被征收群众选购,已解决雪峰、东坝、上西等片区300余人的限价房购房问题。根据广府办发〔2018〕101号文件相关规定,限价商品房的规划设计由市规划部门负责,土地供应采取公开拍卖出让方式供地,建设管理由土地使用权取得单位负责,征收部门对限价商品房的规划、建设不具有管理职能职责,我中心已多次向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尽快启动新建限价商品房规划选址、供地等工作。针对雪峰、河西片区征拆项目点多面广、限价商品房需求迫切问题,我中心已书面向市、区人民政府报告。三是加快推进失地农民社保办理工作。主动对接财政、人社等部门,积极筹措社保资金,全年办理失地农民转非手续750人,完成失地农民参保601人。

16.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在征拆项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强化履职尽责。通过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绩效考评、民主测评,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工作上心入手。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将业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深入查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心,分管领导根据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意见,已多次召集市房产经营公司和凤凰山棚户区项目业主天展房地产公司进行协调并明确“(1)2022年12月内再次书面函告向天展房地产公司,并当面协调督促其尽快将过渡费缴纳到指导账户;(2)督促天展公司将现有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全部用于房产经营公司还房,做到应交尽交;房产经营公司在提供的房源中做到应接尽接;(3)若“1”未落实,则在即将到位的三期房屋征拆补偿资金中列支”。我中心2022年12月函告天展房地公司缴纳过渡费时,天展公司已向省高院起诉,省高院发回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我中心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案号为(2023)川08民再2号,2023年2月28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进行再次审理,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下,我中心已与天展公司、房产经营公司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天展公司与房产经营公司就产权调换面积、拖欠过渡费等问题已重新核实并达成一致,房产经营公司放弃向我中心追偿延期支付违约金。目前相关调解意见正在法院组织下完善和解协议。

七、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17.针对“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报废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报废和核销。二是细化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三是规范清核处置。2022年10月份再次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并对要处置的资产再次上报区财政局审批,区财政局已于11月4日批复同意我单位报废处置资产金额66.66万元。

18.针对“财务监管不到位,超范围列支项目工作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培训和学习,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杜绝资金超范围列支等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临聘和劳务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市区相关规定做好临聘和劳务人员管理工作。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及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

八、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9.针对“党内生活不严肃,表面化、形式化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重视对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组织各项活动质量。三是党组切实关心和回应党员干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加强阵地建设。依托新办公楼搬迁,实现党建活动、阵地、形象同步推进、整体提升,推动了单位党建文化建设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群众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275031;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商业街89号(鸿宇时代4楼);电子邮箱:490186239@qq.com。

中共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党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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