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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20   来源: 区教育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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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二)负责学校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的办学条件、全面落实教学基本要求、基本条件的需求。

(四)在区教育局督导工作指导下提升学校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五)会同各部门统筹管理学校教育、安全工作。

(六)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全、综合治理、工会、后勤、档案、保密等统筹、协调管理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统筹、协调管理工作。

(八)认真落实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度。

(九)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各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和课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完成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

(十一)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教研工作,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教研水平。

(十二)组织教师参加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 开展学校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开展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开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内部主要部门有党支部办公室、总务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收支总预算140.0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03.39万元)增长36.6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收入预算140.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支出预算14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4万元,占84.02%;项目支出22.36万元,占15.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0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39万元)增长36.6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6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06.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0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3.39万元)增长36.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106.94万元,占76.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万元,占12.52%;卫生健康支出5.36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10.20万元,占7.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9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7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打印机、电脑、速印机等更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活力小学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教育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它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户在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它普通教育(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指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它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工读学校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 反映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款)其它教育附加费安排的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费支出。

(十八)教育支出(类)其它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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