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认定政策。严格按照《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认定标准,将同时具备特困救助供养认定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程序纳入救助供养范围。通过定期大排查、大走访开展特困供养对象复核,评估认定全区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确保对象认定准确,不漏评、不错评。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民政、纪委、审计等多部门定期对特困供养对象进行清理认定,及时更新“天府救助通”系统基础数据,加强与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比对,坚持动态管理,对因死亡或迁出、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发,做到应退尽退,今年以来,累计新增特困人员36人、注销12人。
三是精准供养服务。以三堆镇卫生院为依托,成立精神康复服务站点,专门为患有精神障碍的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集中供养服务,目前我区共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49人,其中128人入住精神康复服务站点。
四是落实照料服务。严格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及时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必要的照料服务,着力改善特困人员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