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责任。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驻村干部及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河道巡查工作,切实筑牢乡域安全防护墙。
二是强化巡查。开展全乡水资源、河道“四乱”摸底排查6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清理疏通河道32次;对近月湖、避暑纳凉集中河(沟)段等关键部位进行安全巡查58次,劝阻活动人员危险行为70余次;乡域内河道均已设立安全标识,落实“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的防控机制。
三是广泛宣传。各村(社区)通过网格员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签订告知书、口头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并安装小喇叭循环播放禁止私自下河、防溺水等相关内容,进而提高全乡群众及游客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