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机制,紧绷“责任链”。认真履行河长制网格责任体系,明确乡村两级河长职责,乡级河长一月3次巡查,5名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查,在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及标识牌5个,明确管护区域、职责和目标,做到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清四乱”工作落地见效。
二、巡查管控,筑牢“监督网”。加强河道日常保护管理,不定期对辖区内河道环境卫生进行督查督导,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做到彻底打捞河中漂浮废弃物、清除河中违法障碍物与清理河底污泥淤泥等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浓厚氛围,共建“宣传网”。通过村村响等途径,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营造群众关心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河长制”的受益者转化为“河长制”的参与者、保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