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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美好的水生态环境,大石镇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
一是组建队伍,加强巡察。组织镇综合执法大队精干力量,对辖区水域进行新一轮巡查,形成问题记录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二是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部分水库存在污染水质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按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各村(社区)公示栏张贴“河长制”宣传政策,发放宣传画册,在南河等主要河道及水库库区更新安装公示牌。鼓励村民参与监督,不断提高村民维护河流及水库环境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参与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