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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于审查<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受理通知书编号:510802-20250514-000245)收悉。经审查,《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现就该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位于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境内,沿南河左右岸布设。主要建设规模为:荣山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南河沿岸生态缓冲带两个部分。南河沿岸生态缓冲带包含高坑村、鱼龙村、太山村段生态缓冲带,总长1145m;荣山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占地5000m2;南河支沟打更河河道清淤长约900m。
荣山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位于南河右岸及打更河右岸。顺河长度为147m,宽为22~32m,场地高程474.60~476.00m。人工湿地紧贴南河右岸河堤布置,位于南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内约1127m2,主要建设潜流池、集布水渠、生态绿植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工程投资为85.5万元。
高坑村生态缓冲带位于南河鱼龙村左右岸,距离上游拟建渔洞河水库坝址约665m,左岸长130m,占地1128m2,全部位于南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右岸长75m,占地472m2,位于南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约431m2。
太山村周家坝生态缓冲带位于南河太山村周家坝左岸,长94m,占地724m2,全部位于南河河道管理范围内。
太山村生态缓冲带工程拟新建堤防位于南河太山村段,全长450m,堤防起点位于上游母家院对岸的山崖处,山崖处高程为625.00m,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622.03m,能形成封闭,沿渔洞河左岸现有岸线自北向南布置,终点与下游胡家沟桥左岸桥台顺接,桥台顶高程为623.10m,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620.07m,能形成闭合防洪圈。本次新建堤防长457m,全段采用衡重式挡墙+防洪墙的结构形式,堤顶后设450m长的排水沟,在桩号左K0+437.44处设置一处排涝涵管,出口设拍门。
鱼龙村生态缓冲带位于南河鱼龙村右岸,分为两段,其中上段长275.0m,占地823.43m2,下段长120.0m,占地681.94m2。全部位于南河河道管理范围内。
南河支沟打更河河道清淤长约900m,清淤深度0.3~0.5m。全部位于打更河河道管理范围内。
基本同意评价项目防洪标准荣山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工程为50年一遇,南河沿岸生态缓冲带工程为10年一遇,打更河清淤工程为50年一遇;基本同意工程河段防洪标准荣山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工程为50年一遇,南河沿岸生态缓冲带工程为10年一遇,打更河清淤工程为5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行洪论证与计算的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综合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报告》明确的防治补救措施和建议。
七、建设和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承担防洪义务和河道施工范围内的社会责任。
八、工程完(竣)工验收必须有河道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提出的明确意见。
九、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须报相关部门批准,涉及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征得同意。
十、涉河建设工程最终审定方案有作较大变更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一、你单位要强化监管,督促涉河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同时加强工程运行期间对桥墩(柱)的局部保护,确保工程安全和桥位附近河岸稳定。
十二、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南河(广元市利州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评审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