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体育公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2017-10-25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体育公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在汶川“5.12”特大地震中,广元市利州区南河体育中心体育场馆受损极为严重,经专家多次现场鉴定,南河体育中心建筑物破坏等级为“严重破坏”,建议拆除重建。经利州区委、区政府研究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对原南河体育场及教练公寓、青少年宫等地块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决定开展“利州体育公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公开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体育公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街道办事处,东临成都路,西靠都市春天小区,北接郑州路,南至用地界线(详见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面积89.89亩,其中体育公园用地59.89亩,商住用地30亩。拟打造以活力、生态、融合、创新为主题,集体育运动、大型商场、城市公园为一体的现代综合型的开放性绿色体育公园。

三、方案设计要求

(一)用地情况

用地面积:59923.84平方米,合89.89亩。其中:体育公园用地面积:39923.84平方米,合59.89亩;商业开发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合30亩。

(二)指标控制

1)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规划控制指标

①容积率:≤5.0;

②建筑密度:≤45%;

③绿地率:≥30%;

④建筑高度:-10米~100米;

⑤建筑风格:现代建筑风格

⑥停车位:其中:机动车车位:按1个车位/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和0.8个车位/10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车位:按1个车位/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和3.5个车位/10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设置;考虑电动力车辆的充电桩设置。

2)体育公园设施配套要求

①3000座多功能体育馆一座,面积7000㎡

②青少年宫和体育功能用房6000㎡

③室外设施建设内容:地掷球场1个、门球场2个、羽毛球场10片、篮球场2个、网球场2片、乒乓球台20张、七人制足球场1片、1500座地下恒温游泳池1座、健身路径5条;

④配套景观绿化、广场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主要设计成果要求

①设计说明书

②总平面布置图、总体鸟瞰图(白天、夜晚)、沿街透视图及单体透视图

③功能分析、交通分析、消防分析、绿化分析、日照分析

④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及剖面图

⑤体育公园用地、开发用地的投资概算及效益测算

四、方案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征集信息,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建筑设计方案。

五、方案征集工作计划

(一)设计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应征此次方案征集或应征无效:①凡是不按规定提交方案文件、以往与业主有纠纷或者与业主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以及利害关系的;②应征单位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商业或职业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提供歪曲事实的信息或虚假证明等;③应征单位实质上不符合上述资格,已提交方案文件或已开展技术服务,一经查证业主可以随时取消其应征资格,同时对其单位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二)设计方案的提交

凡愿意报名参加本次征集的设计单位,请于201711 6 17:00前将设计方案递交至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设计方案包括以下资料并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后在封面规范填写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应征参选文件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视为无效,不参与评选。

1)《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应征单位信息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能够证明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成果简本、获奖证书等;

6)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业绩简介,以及设计团队的详细资料;

7)建筑设计方案(可单独装订)。

(三)设计方案的评选

1)在方案征集时间截止后,业主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业绩、技术、人员、信誉等方面因素及设计方案进行初审,并从中择优推选5套设计方案进行评比,并向入围方案的编制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未入围的设计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在确定入围方案后,业主组织相关专家从入围的5套设计方案中评选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名,参考方案二名,并提出方案修改意见。

3)中选方案一经确定,业主将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4)中选单位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专家意见提交优化设计方案,若拒不提交,则业主有权顺次递补后续设计方案(设计单位)。

六、奖励(补偿)、相关费用

(一)奖励(补偿)设置

对入围的第一名,8万元人民币;第二名,5万元人民币;第三名,2万元人民币;参考方案给予基本补偿费1万元人民币。未入围的方案将不予补偿。

(二)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中选方案设计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按合同支付奖励(含补偿、设计费),第一次支付50%,优化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支付余款。第二名、第三名、参考方案奖励费在收到应征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为准备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此次征集所涉税费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四)本方案奖励及补偿费用包括建筑设计方案的设计费,差旅费,以及方案修改完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行补偿。

七、关于方案优化及深化的工作要求

业主有权结合各应征方案构思进行方案深化,中选方案设计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直至最终审签。

八、知识产权及保密程序

(一)应征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

(二)已支付方案奖励补偿费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业主所有并使用,应征单位不得将应征方案或最终成果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应征和设计,但可以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等非商业活动中运用,并保留署名。

(三)应征单位必须对业主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

(四)从应征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评选结束止,有关应征文件审查、评选的一切情况不得透露给应征单位或与上述评选工作无关的人员。

九、违约行为规定

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其应征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应征文件。

(一)逾期送交应征文件的;

(二)应征文件不符合征集文件有关要求的;

(三)未对征集文件有关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或有重大偏差的;

(四)应征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制作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五)其他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情形。

十、相关说明

(一)方案汇报会应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汇报。

(二)应征单位的所有应征文件不予返还。

(三)业主有权对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有效应征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等。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业主。

(五)应征者提供应征方案的行为视为承认本次征集文件所有条款。

 

项目业主: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广元市利州区体育局

人:孙先生

邮政编码:628000

联系电话:18981292118、0839-3316127(座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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