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审批事项的承接、下放工作。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强化与上级下放部门的衔接,加强培训,让下放的事项实现无缝对接。全区保留24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做好窗口授权,实现窗口有事办、能办事、办成事。
二是不断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全省“一体化”平台,全面梳理各部门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
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许可。近年来,中心全面清理审批前置许可,规范前置审批,对有审批前置条件的项目,分别提出拟保留、取消或调整的意见,编制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录,全区共清理行政审批前置项目64项。
四是健全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构建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站基础设施,健全管理、服务机制。目前,全区1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21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均达到省级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