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饮酒,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搞“一桌餐”、老乡会和同学会等。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是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抓住春节、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廉洁纪律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和招标投标等规定,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