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月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相关规定,结合党史学习有关要求,对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印发给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局机关纪委定期督促班子成员自学情况。二是规范会前学习制度,将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领导重要讲话等内容纳入局党组会等会前学习。三是结合“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局机关普纪明法大宣讲和全区法纪教育培训,增强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召开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五是对《规范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加强舆论引导监督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关闭了“利州农业信息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关注“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微博”。4月12日,区委宣传部对意识形态时任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局党组成员、党员科级干部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培训学习,必须坚持记好学习笔记,积极探讨研究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局班子成员每年撰写1-2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杜绝学习传达贯彻形式化。二是2020年8月,针对非洲猪瘟防控的问题,已落实了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对各高速路卡口(检查站)非洲猪瘟防控值班人员值班值守、省外生猪调运备案资料查验等进行不定期督察检查,并在4个主要卡口(检查站)安装了5套监控系统,远程掌握卡口运行状态。同时,印发了禁止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宣传资料2000份,对泔水养殖、餐厨剩余物回收的2家企业的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并对企业负责人批评教育。三是局机关党委对原槐树村第一书记和2名帮扶干部,就工作不细,帮扶不实、作风漂浮等问题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四是制定了《利州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实施方案》,发放了《农村改厕实用技术指南》,并于5月21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培训会议,要求各乡镇举一反三,对资金使用、建设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后经抽查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已按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白朝乡观音村收回基金1万元,办理基金续借手续20户(贫困户)。完善了与杏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入股担保手续;同时已督促龙潭乡加强对青龙、界牌等村合资投入产业扶持基金用于购买搅拌站设备设施出租方式发展集体经济进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增值保值。5月中旬检查暂不存在风险,均按预期产生相关效益,后期将继续进行跟进。
(三)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已重新对曙光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进行规划,种植利州红梨3500亩,目前已投产。二是已与四川天赋元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核实,该公司承诺在2021年10月底前付清欠款。三是2021年3月开始对三堆井田农业园区进行了重新规划,调整为现代粮油产业园区,同时,已督促三堆镇加强现有产业管护,将莲藕、果蔬产业园流转给业主经营,逐年收取承包款支付土地租金欠款。
(四)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副局长组织相关股室于4月14日和22日会同大石镇、河西街道,分别到鑫鸿农机专合社、利青水稻种植专合社、声宏养殖专合社就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现场召开整改会议。二是对鑫鸿农机专合社的章程、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督促召开2020年度收益分配会,现场发放收益款3.25万元,同时对会计核算工作一并进行了规范。三是对利青水稻种植专合社与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梳理和规范,2020年兑现水稻种子补差总额1.73万元。四是针对大鲵鲵种采购价格的问题,5月18日,分管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实地到勉县志明野生动物繁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核实大鲵鲵种采购价格。五是印发《利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手册》1500册,结合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项目,组织召开了新型经营主体业务培训会,对全区合作社规范建设、项目申报、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培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份,制定了《利州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两张清单”》和《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在今后领导班子述法述责报告中务必如实反映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情况。二是结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和“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等,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按照区委全覆盖谈心谈话要求,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股室)负责人谈,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干部职工谈,切实做到了“面对面”谈、“背靠背”找、“实打实”提的谈话效果。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全部收回48人脱贫攻坚包户干部补助共计14.47万元和违规报销酒类费用286元。二是2021年4月,局机关纪委对公务接待审核与接待不严格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公务接待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了用车范围、用车程序、费用管理、车辆维修、安全管理等规定,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需要临时用车时,须报经局办公室按程序申报审批,杜绝违规长期租赁。四是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公车定点维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公车维修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了由司机申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定点维修的制度。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局机关纪委对计财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杜绝项目资金挪作他用,确保经费支出规范管理。二是经核查后已收回6人到南充、遂宁等地考察学习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和39人次重复报销差旅费4355元,同时从2021年1月起纠正了职工下乡补助集中报销和支付问题,已实行按月报销和支付。三是补充完善了加班费用发放相关依据,制定了《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明确发放原则、规定了发放范围与审核制度。四是已与相关公司衔接,对单位小区住户进行水电气改表,在未完成改造前,由小区物业公司(大同物业公司)按季度收取小区内住户、商铺应交水电气费并上缴局计财股。
(八)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组织相关项目业务股室对《招投标法》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招投标规定,在后续工作中务必严格招投标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同时,2019年实施的2018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交区审计局开展审计。二是对实施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标段的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如期按质整改到位,经4月份抽查该项目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后续工作中将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设计、程序、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加强监理单位管理,严把工程质量。三是嘉陵江白龙湖三堆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已于2021年1月21日动工,目前施工单位正按照《施工方案》建设内容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四是机关纪委对反馈的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问题所涉项目实施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确保后续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彻底根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收发文管理制度》发文管理规定,对公文收发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禁止办文程序“倒流”,确保了公文印发准确高效。二是组织办公室负责文秘的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农业农村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和区政府办“三创三提”写作业务提能培训。三是机关纪委在全局通报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现学习积分达到5000分及以上70人。同时对长期保持沉默和未激活平台的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十)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和表态发言、回避情形等规定。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党组会议议题呈报审批表》,凡涉及党组会议讨论项目和资金的议题必须通过列席部门、项目股、计财股、分管领导充分讨论审定后再呈报党组会议议题。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组织人事政工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严把用人制度关。二是关于2016年党组发文自行任命潘玲等4名事业人员为中层干部的问题,已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已全部免去时任职务,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
(十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6日,机关党委就“党员管理不规范”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所涉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立即整改相关问题。二是结合“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了党章、党规党纪及党史学习教育。三是4月16日,机关党委就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管理、民主评议、“三会一课”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促进了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开展,截止5月底,局机关三个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5次,讲党课6次。
(十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9日,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局主要领导对5名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雷同问题已进行整改,严格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班子成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相互批评点真问题、真点问题,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议,通报了机关第一支部和第二支部有关问题,并要求切实整改民主评议搞“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好人”作风和干事不仔细的作风。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3至5月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3次,160余人次接受了廉政教育。
(十四)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符合政策领取生育津贴的问题已于2021年6月11日收回余额0.8万元。二是未清收的应收个人借款8.67万元问题,目前已对接三方机构,对我局历年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理结束后将按照相关制度清收、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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