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广河长制办发〔2022〕4号)和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广河长制办发〔2022〕9 号)要求,《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缪家河健康评价报告》已经专家审查并报区级河段长冯维均、向庚审定,现予以公示。
附件:《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缪家河健康评价报告(审定稿)》
根据水利部、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广河长制办发〔2022〕4号)和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广河长制办发〔2022〕9 号)要求,《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缪家河健康评价报告》已经专家审查并报区级河段长冯维均、向庚审定,现予以公示。
附件:《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缪家河健康评价报告(审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