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7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对统战部领导班子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统战部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不到位,宣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学习认识。班子成员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的首要途径,以大力开展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目前已开展专题学习讨论4次。二是完善学习制度。结合统战部自身工作认真修改完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2022年未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进行补学。三是广泛开展宣讲。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组织宣讲小分队,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层次分界别,深入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宗教场所中开展宣讲3次。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快推进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建立利州区网络界人士联谊会,吸纳各类网络代表人士74人,开展“红色文化行”主题教育1次。三是制定《利州区统战系统宣传阵地管理办法》,对各统战团体组建的各类微信群、QQ群等进行全覆盖管理。
3.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等联动协作机制作用,召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研究全区统战工作,及时对包括网络代表人士在内的所有统战对象进行推荐审定。二是将统战工作纳入全区党建督查内容,对全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开展工作检查,确保全区统战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已开展1次。三是将统战工作纳入“一把手”年终党建述职内容,充分压实“一把手”责任,全面夯实全区大统战工作格局。
4.宗教事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开展宗教界“爱国爱教爱家乡”主题教育宣讲1次,举办十月国庆节集中升国旗1次,赠送宗教活动场所国旗30面,打造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9处。三是依法妥善处理佛道教去商业化遗留问题,持续巩固“三停一封一剥离”工作成果。四是对区佛教协会和道教协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民族宗教股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讨。有序推进佛教协会、道教协会换届工作,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宗教团体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5.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商会、民营企业制度,班子领导走访联系民营企业和基层商会3次。二是搭建各类服务平台,召开2次企业座谈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三是收集民营企业困难问题12条,根据情况及时上报“周末茶叙会”帮助解决,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次,班子成员每季度按“三张清单”内容向班子专题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强力推动党风廉政工作落细落实。二是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各分管领域的相关工作开展1次监督检查和谈话提醒,督促指导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常怀敬畏之心,严守法纪底线,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统战队伍,切实把干部优良作风带到干工作上来,确保统战各项工作上档升位。三是召开部务扩大会1次、干部职工大会1次、开展“红色文化行”主题教育1次,确保廉洁教育入脑入心。
7.项目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对项目经手人员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二是制订统战部《项目管理监督办法》坚决堵住项目监管漏洞,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加强龙潭乡回民村项目监管,对已竣工验收项目的相关票据已全部收缴到位。
8.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经费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的监管审核;二是健全民主党派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措施;三是协调金融机构为利州区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设对公账户。
9.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将合并单位档案移交统战部,进行统一管理。二是举一反三,制定《区委统战部重点事项交接制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10.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补助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近年相关支出严格按照《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再自查、再清理;二是当事人退回超标准报销部分,并存入单位账户,共退费用7115元,对7位涉事人员开展集中约谈,提出严肃批评教育
11.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树立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的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需集体决策的具体资金金额为5000元及以上,对不符合相关公务接待要求的条款进行修改更新,切实提高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
12.宗教场所安全生产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宗教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制度,夯实责任主体。二是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召开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教育培训1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培训1次、消防演练1次、与30个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承诺,切实提升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三是落实专人对包括南华宫、梵天寺、青林祖师观、灵台观在内的全区所有宗教场所的现有食品安全、建筑安全、消防设施安全开展1次全面摸排,对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建立常态化的制度机制。
13.落实巡察等监督检查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对拖欠的各民主党派资金,已根据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据实拨付解决。二是认真整改原民宗局“酒水入账”问题,已将违规入账资金416元全部收缴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常务副部长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党建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季度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禁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纪律松散情况。
15.党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整公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保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知情权。二是对公示栏中过时内容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263250;电子邮箱:10463296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