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洋代表:
根据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5月7日,广元市利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提请按程序罢免你的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时,你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有无申辩意见,请于2025年6月11日24:00前反馈至广元市利州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联络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丽蓉,1330812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