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关于办理《宝轮镇范家村研学基地建设项目(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扩建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公示
2025-05-26  来源:区自然资源分局

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宝轮镇范家村研学基地建设项目(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扩建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证书编号
宝轮镇范家村研学基地建设项目(广元市利州区范家小学扩建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范家村村民委员会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范家村一组 总建筑面积4506.11平方米。其中研学综合大楼建筑面积3947.23平方米,成品门卫室建筑面积6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552.8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47.23平方米 乡字第5108022025XG0002585号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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