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23〕79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的通知》(川水函〔2024〕5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广元市利州区双河等9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6月3日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23〕79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的通知》(川水函〔2024〕5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广元市利州区双河等9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