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东坝街道五措施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 详情
东坝街道五措施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发布时间: 2019-03-18   来源: 东坝街道   信息类型: 安全生产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保证2019年全区第十六个“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东坝街道集中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守正创新、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水上交通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安办、经发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

二是宣传法制,提高意识。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共管意识。在重点渡口码头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创建浓厚的宣传氛围,强化安全意识。针对3月风大、水浅、航道发生变化的情况,通过组织船员集中安全培训学习等方式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船员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船员适任。

三是加大整治,确保安全。对辖区的客渡船等营运船舶进行大排查,重点检查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救生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效,配员是否在岗,是否设置高、中、低防洪桩,检查在船工作的船员和配员是否适任。规范运输秩序,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客渡船舶签单发航管理规定,督促管船员和客渡船舶签单员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签单职责,严查不签单和假签单行为及执行客渡船“六不发航”制度落实情况。

四是加大隐患排查,强化安全检查。对辖区所有的渡口、码头、船舶和通航水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治,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跟踪整改人员,提出整改计划,跟踪督促治理,直至隐患整改销号为止,对短期内无法排除的特别重大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该停运的要停运,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是加强值班,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与地方海事处加强工作衔接,沟通信息,切实做到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无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水上交通畅通、安全、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