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和涉法事务处理。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保证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快速实施,疫情发生后利州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坚持依法快速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安排合法性审查人员、政府法律顾问进入“战斗状态”24小时待命,重点对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发布的公告进行合法性审查,处理紧急涉法事务,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防疫以来,共开展合法性审查17件,审查疫情信访回复件1件。
二是严格规范疫情期间行政执法行为。疫情发生突然,涉及的相关法律较多,区司法局坚持提前主动介入,及时收集研判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中的涉法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查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以电话和走访等形式对执法部门和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纠正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微信、QQ、法治利州等平台推送相关重要涉疫行政法规、执法信息、执法典型案例等信息30余条,收集涉法突出问题2条,为规范防疫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信息资源和法治保障。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疫情在前,法律不退。疫情发生后,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熟悉掌握相关涉疫法律知识、国家政策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凡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参与一线执法活动。区司法局通过电视台制作音(视)频节目、现场采访、以案释法等手段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执法警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确保了防疫防控工作依法开展。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和被投诉举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