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配备足够人员,确保队伍不散、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建立委员会联系制度、督查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定期召开全体委员、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探索创新适合本地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
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强化爱卫工作管理干部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和省级卫生村等相关标准的培训学习,指导卫生创建。加强交流学习,不断提高爱卫工作人员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群众动员、社会沟通、科学管理“五种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参与机制,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聘请爱国卫生监督员,畅通群众投诉平台,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卫生问题。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