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利州区出台《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 » 详情
利州区出台《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1-11-23   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精神,完善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下的权利运行监管机制,明确决策责任,切实提升决策质效。近日,广元市利州区出台《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广利委办(2021)5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1月16日起施行。

《办法》着眼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全过程,共设5章24条,围绕决策范围和权限、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三大事项,明确了经济政策制定和体制改革、公共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重大决策事项;规定了重大经济事项的提出、论证和审查、研究和决定等程序事宜,并明确了涉公、涉专、涉稳等重大经济事项论证审查举措;明确了决策后评估责任落实。

在开局“十四五”的宏观背景下,及时出台《办法》有利于确保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大局,发挥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全局的核心作用,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高质量决策提供支撑和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