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决策在民。修什么路,修多长,修多好,全由群众自己决定。成立综合协调组,负责在村民意见不统一时,组织村民采用投票方式,决定项目实施类型,根据投票结果确定项目为修建公路,同时协调处理项目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项目实施前,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充分召开村民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党小组会议、组成人员会议,讲清楚项目中的工程概算、筹资办法、质量标准等,让群众清清楚楚算账,明明白白决策。
(2)资金使用在民。由村民自行推选文化高、思想好、责任心强的人组成财务监管组、物资采购组、物资保管组、物资发放组,在有资金缺口的情况下,负责召集村民筹资筹劳、管理项目资金、询价、货比三家、管理在库物资等,确保开支明确、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3)质量监管在民。施工开始前,选聘长期在外包工、懂技术、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村民组成技术指导组、质量监督组,负责该项目工程质量及材料搭配比例以及该项目所有的质量监督,严格把守工程质量关。
通过采取“民主修路”模式,小垭村用近3个月的工期完成了道路硬化3.9公里,高质量通过区乡两级质量验收,形成了没有债务、没摆摊子、没留尾巴、没人上访的“民主修路”模式,走出了一条“民议交通、民办交通”的好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