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工作。编制完成《“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奠定河湖长制长效治理基础,提高全区14条河流保护治理效能。坚持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坚持“控增量、减存量”,持续在全区所有河流、水库等范围内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治理,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22年来共发现并处理河道“四乱”问题4处。顺利完成水利部和省河长办推送的113处遥感图斑复核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漂”整治工作,累计动员群众1300余人,出动垃圾清运车辆40余次、船舶10余次,清理垃圾40余吨,完成14条区管河流水域岸线清理。
三是抓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依托现有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和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主要领导抓长江禁捕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划分巡查范围。加强渔政执法能力提升,组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配备护渔员16名。加强日常巡查,共查获非法捕捞案件5起,行政处罚3起3人、罚款4000元,移送公安机关2起2人,查处非法销售禁用渔具案件1起、罚款2960元,非法捕捞案件查处率100%,有效遏制涉渔违法犯罪活动,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