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提升月”活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不规定时间、不事先通知的方式对局机关和基层中队纪律作风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此次“纪律作风提升月”主要整治人员出勤、工作纪律、目标任务完成三个方面问题,着重检查出勤、请销假、会风会纪、规范着装和办公秩序等纪律执行情况,同时对照《“党建+”执法赋能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和标准,了解各部门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督促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严格问题整改。及时反馈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要求,并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后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