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水体污染事件复盘分析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水体污染事件复盘分析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3-03-02   来源: 利州发布   信息类型: 利州要闻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月28日,广元市利州区回龙河水体污染事件复盘分析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省、市有关领导批示精神,以回龙河水体污染事件为镜鉴,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动员全区上下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复盘总结,痛定思痛、痛下决心,下大力气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加快建设“一区一名城”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区委书记张勋图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郭祖炎主持会议,区政协主席李映文,区委副书记王华南参加会议。

图片

会议通报了当前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利州生态环境局、区经信科局、河西街道作了检视发言,东坝街道、大石镇围绕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了表态发言。

张勋图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些为我们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区上下务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张勋图指出,回龙河水体污染事件发生后,省市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赶赴现场研究处置,为我们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以镜为鉴、躬身自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要深入开展剖析和反思,及时校正思想偏差,坚定对标对表,真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思想上的清醒人、行动上的老实人。要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始终迸发“不服输、敢争先、走在前”的精气神,说了就办、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真正把落实成效体现在完成上级安排工作的质效上。要强化监督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严肃问责警醒企业、教育干部,让警示变成自觉行动,最大限度为利州的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站好岗、放好哨,坚决守住“容不得半点闪失”的生态环保底线。

张勋图强调,要全力做好后续处置,持续优化应急监测预案,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要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危险废弃物、河湖“四乱”等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排查整治,确保短板一项一项补齐到位、问题一件一件整治到位,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要突出环境保护重点,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分区管控,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切实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要夯实环境保护基础,持续加强人、财、物投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配齐配全各类环保装备和监测设备,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不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快速处理,着力提升环境保护针对性、实效性。

张勋图要求,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主动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强化舆论引导,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营造生态环境“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督查督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进行严督实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

区委常委安宗明、冯维均、任小强、李波、佘燕、杨昌洪、张祥、刘鹏飞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主任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区级有关部门主要(常务)负责同志、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利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编辑:张星戈

责编:陆荣贵

编审:蒋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