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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6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信息类型: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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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交发〔2023〕15号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6日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联合抽查计划

1.对照《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各单位监管部门对抽查事项要做好工作安排,所有抽查检查,必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并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确保完成所有事项。

2.各单位的监管部门要按照时限要求,做好所检查计划的组织工作,按要求抽选检查人员及时参与检查,根据检查计划,科学制订好检查方案。

3.做好省政府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的应用及“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省级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是考核各部门监管工作的主要渠道,监管计划实施中的所有数据均要录入该平台。各单位监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在工作开展的各个流程环节,按照“谁监督、谁实施、谁抽查、谁负责”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进行。检查结束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并公示,并保证数据质量。

二、抽查时间安排

2023年3月1日至12月30日。

三、抽查主体对象

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水路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交通在建项目主体。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有监管主体对象的部门或股室,按自身职责完成。

五、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可采取现场抽查、书面核查、网络检查等方式进行。

六、抽查比例和频率

参照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制定抽查计划,全年抽查单位比例不少于6家,抽查频率不小于3%。

七、检查工作流程

1.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由检查部门派员参加,参加人员应当书面记录打印存档备案。

2.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

3.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20个工作日内,要将抽查结果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计划清单

2.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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