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矿产开发利用监管。严格审批登记过程,把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源头关,不断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采矿权人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加大对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及时掌握各矿山开采量和矿山企业生产情况,全年依法办理矿业权登记业务11宗,指导和督促区内26宗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并按规定程序开展实地核查,实现信息公示率100%。
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在建和生产非煤矿山实地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全年累计开展矿山实地检查150余次,共发现7个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突出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切实做好绿色矿山创建。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有关标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实行“一矿一案”,同时加强实地督导,提升绿色矿山建设质量,最大限度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2023年积极推动广元市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古桥采石场、圆包山采石场等6个矿山绿色建设,并按程序完成红星煤矿、高力水泥赵家河砂岩矿等3宗生态红线内矿业权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