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关于办理《云河上院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9 来源:
区自然资源分局 信息类型: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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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划许可机关应当自作出规划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云河上院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
用地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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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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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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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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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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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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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河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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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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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东方花园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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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96.6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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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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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字第5108022025YG0014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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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