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大石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为期40余天的常规巡察。2025年1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大石镇党委反馈了8个问题18个具体表现。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大石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次重大“政治体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第一时间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大石镇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大石镇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并逐项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大石镇党委书记刘茂军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抓实抓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亲自安排、积极部署、主动作为,组织召开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对能立即整改的,不回避、不推脱,坚持立行立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专题研究、细化举措,抓好跟踪督办,确保问题解决。
截至4月8日,巡察反馈的8个问题18个具体表现,制定整改措施数65条,已完成整改措施数59条,完成整改3个问题(13个具体表现),整改率72.2%;未完成整改5个问题(5个具体表现),其中2个问题(2个具体表现)将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3个问题(3个具体表现)将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巡察移交信访件7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1件;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大石镇党委2件,立案处分1人。大石镇党委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共计13次,新建制度9个,修订完善制度共19个。巡察反馈大石镇各村(社区)9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80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10个,整改率85.1%。大石镇各村(社区)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共计29次,新建制度12个,修订完善制度共32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镇党委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不够,执行理论学习制度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如,2023年7月17日和8月2日,镇党委会议均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大石镇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于党委会前收集“第一议题”。自反馈意见以来,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委会5次,后续将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扎实。如,2023年镇机关党支部在主题教育“四次研讨”中,党委委员任泓旭、朱勇均未参与研讨发言。又如,2023年10月27日,镇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月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名参会人员仅6人发言;“四下基层”研讨中,仅8人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辖区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召开业务培训会议1次,开展会前理论学习,培训组织生活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二是按要求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大石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计划》,于3月底前召开1次镇党委会议、14次支部委员会议作出动员部署。三是制定《2025年度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每年不少于6次,班子成员全员撰写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6篇。截至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2次,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共计26篇。四是进一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完善学习考勤制度,对缺席党员进行送学、补课,督促党员开展自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中心组学习安排不缜密,研讨不深入。如,截至巡察期间,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还未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又如,在2023年1月、2月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胡炀培、刘韬提交的发言材料与研讨主题不符,侯银春、赵富军未围绕主题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更新、完善《大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将中央、省、市、区党代会、两会、全会等会议精神纳入专题学习内容。二是在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前,预留充分时间督促班子成员开展自学。班子成员发言材料由党建办主任、副主任、专职主任严格审核把关并建立审核台账作为年度领导干部评优评先参考依据。三是2025年以来分别于2月、4月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严格按要求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确定研讨发言主题,通过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报区委宣传部理论股审核。建立集中研讨考勤台账,对缺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的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补课,督促开展自学,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参与,全员发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深不细,信息发布联审制度未落实。如,《2023年大石镇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又如,2024年4月7日,镇党委会议研究一季度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未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再如,大石镇未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无信息发布审签记录,信息发布“三级联审”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全镇工作重点任务,意识形态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建立《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镇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党委会议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镇党委分别于1月15日和3月21日进行了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专题研究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判辖区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三是镇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内容,共检视意识形态领域问题13个,并对照制定整改措施13条。四是严格执行微信公众号“三级联审”制度。发布“大石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时,内容由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逐级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联审”制度,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做好审签记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切实履职尽责、践行使命担当还需发力
(5)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把学了当做了”的现象,工作措施不详尽,督导跟进不及时。如,2023年8月中旬,区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国省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实施方案》,要求大石镇督促施工单位完成“青岭村 2022 年整治渠系质保期内垮塌”修复事宜,到目前仍未落实。又如,2022年6月23日,镇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控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防汛减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广元市利州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会议无具体研讨过程,无详细工作安排。再如,2023年8月25日、11月15日和2024年1月16日,镇党委分别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未按贯彻意见要求推动工作举措落地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在传达会议精神时,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①详细记录会议研讨过程,包括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的重点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②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研究贯彻意见,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针对青岭村2022年整治渠系垮塌问题,已积极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制定渠系整改方案并完成垮塌渠系修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村级建设项目监管乏力。镇党委对村级建设项目监管缺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如,2022年7月,大石镇党委、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通知》,仅对项目建设的“报告制度”和“资金拨付”两个方面做出规定,未对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和“违规处理”等重要内容提出具体措施,文件完整性不足,且存在后期执行不到位问题。又如,2020年7月,镇人大主席赵富军牵头验收光荣村“厕污共治项目”时,在该项目未按方案实施的情况下,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光荣村“2019年厕污共治”项目、青岭村“2023年产业发展渠系建设项目”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均存在管理混乱、随意变更设计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政治站位,强化业务学习,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概算准确、方案编制合理、实施过程高效。二是严格运用“两张清单”机制,村级上报需求40个,落实项目“包保制”责任制,联系村领导与行业部门现场核实项目40个,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确保储备项目精准立项。三是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资金拨款报账审批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联动纪检监察部门持续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四是联系村领导全程参与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纪检监察、财政等多部门联合验收监督,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实施,坚决杜绝光荣村“2019年厕污共治”青岭村“2023年产业发展渠系建设项目”等项目随意变更实施内容现象发生类似问题。五是严格落实项目审计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坚定
(7)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切实做到“抓早抓小”,纪律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如,2020年以来,全镇共有53名镇、村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2名镇干部被开除党籍、公职,2名党员被开除党籍,8名党员因酒驾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三月底,镇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部和联系村的常职干部全覆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谈话1次,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二是三月底之前,镇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指导机关和联系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党员党风廉政警示教育1次,通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镇党委研究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明确党委主体、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8)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镇党委整肃作风的压力传导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履职把关不严,干部作风还不严实。如,2023年4月23日和9月28日,安家湾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先后向镇政府提交了《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和验收申请,截至巡察期间,镇政府仍未签批意见。又如,2022年9月22日和11月14日,镇党委“广利大委〔2022〕102号”出现“一号两文”。再如,巡察抽查机关考勤发现,2024年9月24日,应签到干部职工58人,仅26人签到; 9月25日上午十点半,部分干部职工已签下午考勤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大石镇机关管理干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公文处理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考勤制度》等。二是镇纪委已将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纳入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已开展第一季度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公文管理登记台账,对收发文严格落实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着力不够
(9)镇党委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不细,研究促进民族团结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深不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薄弱。如,2023年11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5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完善推广运用清单制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结合清单内容和实际情况,梳理村级组织各类清单”,但镇党委、政府仅原文转发该文件到各村社区,未跟进指导督促。又如,2023年2月14日、24日,党委会传达学习《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两次会议均无研讨内容,工作部署不具体、无可操作性。再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未实际开展,场镇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突出,大稻坝村二组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个别村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光荣村樊明义违法建房情况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12日召开镇村干部会议,组织对《关于在乡村治理中完善推广运用清单制的通知》内容再学习,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由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结合村级“两委”班子分析研判工作抓好督促指导。二是已组织召集大石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辖区各村(社区)、企业等,对当前民族团结及扫黑除恶形势和群众的相关诉求进行了收集,召开了专题会研究了大石镇扫黑除恶2025年工作要点,将工作要点上报镇党委会研究并通过。完成了第一季度定期走访调研,分析目前存在问题,针对梳理出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通过党委会对《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行了再次学习并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在3月18日观音会特殊节点对辖区民间信仰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持续推进《条例》进村(社区)、进宗教场所。三是及时组织大石镇45岁以下工作人员(特别是公务员)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对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进行调整和优化。优化完善城建中队巡查机制,制定《大石镇城建中队违法建设网格化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一村一网格,网格巡查员严格履行巡查、制止、上报的工作职责。2025年1季度开展违法建设巡查30余次。2025年4月1日,制止紫云府一楼占用绿地施工,2025年4月2日制止大稻坝村一组开挖山坡施工。四是开展场镇秩序常态化整治,制止沿街烤火,违规摆摊设点,镇交管办1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2人每日开展车辆劝导,规范停车秩序;严格执行《大石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及时对接区环卫事务中心,优化清运路线,调整2处垃圾收集点位置,新购置垃圾收集桶200个。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5.镇党委工作运行还不规范,抓班子、带队伍存在薄弱环节
(10)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有偏差。党政议事边界不清,党委会会议议题过多、程序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如,2023年3月6日至9月18日,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社会救助对象核查清理、医疗费用报销、低保动态调整及特困人员名单等应由政府议定的事务。又如,2023年1月3日、4月4日和6月23日,党委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暨大额资金支出” 无讨论过程;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项未逐一表决,非党委委员欧长斌、唐林华参与表决。2021年3月26日,党委会会议研究何进、王国宏、赵富军职级晋升事宜,3名当事人均参会并表态“同意”,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大石镇会议制度》,其中包括《党委会会议制度》《政府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明确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及议定范围、程序规则和参会要求,厘清权责边界,确保两类会议各司其职。二是《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调研、充分讨论、末位表态、逐项表决等要求,杜绝“一言堂”现象,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实行班子成员回避制度,涉及个人事项的决策均按规定回避,确保公平公正。三是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决议表述准确,档案管理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1)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有所弱化。镇党委部分班子成员业务能力较弱,自身建设有待提升。如,干部普遍反映,班子成员杨茜、任泓旭等同志基层工作经验不足,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还有欠缺。又如,部分村(社区)干部反映,镇党委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村(社区)干部系统培训未实现全覆盖,年轻干部基层工作能力欠缺成为普遍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镇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深入落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荐年轻班子成员参加各类培训5人次,建立“老班子+新班子”“班子成员+年轻干部”帮带机制,针对新进班子成员和年轻干部群众工作、应急处突、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手把手传授实战经验。二是制定《村级“两委”班子分析研判方案》,全覆盖开展班子运行分析1次,同时利用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契机,对镇村干部开展谈话交流。三是建立台账,动态关注班子成员多岗锻炼情况,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综合能力,为干部调整分工奠定基础。四是开展年轻干部提能行动,定期组织镇村年轻干部上讲台,讲理论、讲业务,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2次,村(社区)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提能视频培训,对培训缺席的及时安排补课。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7.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还需加强
(12)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如,2022年度、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李知清、陈栩、任泓旭、朱勇等班子成员未将会上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意见纳入整改清单;2023年民主生活会前,镇人大主席赵富军未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又如,机关党支部2021年度、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支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均未按要求开展对照检视;2020年以来,党员均未建立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台账。再如,2021年机关两个党支部均未讲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制定《2024年度大石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按要求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征集意见建议9条,围绕6个方面镇党委班子共查摆问题18个,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共查摆问题228个,会上提出批评意见168条。按要求将各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全部纳入个人整改事项,并明确整改时限。二是召开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组织学习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相关要求。三是包村领导对下辖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四个带头”撰写的检视剖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列席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党员对照检视剖析问题和批评意见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四是2025年4月22-23日,镇党建办对包括机关党支部在内的14个基层党组织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2025年4月24日将检查结果在镇村干部会议上通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不规范。如,2022年7月,镇党委确定青岩村党支部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年底完成整顿提升,但无相关整顿情况资料。2022年6月以来,青岩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职位一直空缺,组织运行不够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包村领导下沉加强对各村(社区)党建工作监督指导力度,2025年3月对2024年度整顿提升的金龙洞村党组织开展“回头看”,通过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走访了解整顿情况、查看资料是否完整归档的方式,确保整顿取得实效。二是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中仍然存在的短板弱项,持续跟踪整治,坚持常态长效。三是组织开展乡贤系列活动1次,摸排村级后备力量53人,督促包村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后备力量的谈心谈话和帮带培养,为换届工作奠定人才基础。四是目前正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收集并补充完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的相关材料,确保资料齐全、内容详实。五是2025年3月30日,青岩村按照选举流程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各一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切实履职尽责、践行使命担当还需发力
(1)贯彻落实区委“产业为先、工业为重,再造一个工业利州”等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手段不多,效果不理想。如,推进工业发展缺少新增长点,现有规上工业企业12家,仅占全区的13%,其中问题企业8家,占全区22家中的36.36%。大石食品工业园问题困难企业较多,邦克印务、科粮贸易、百夫长、玉儿食品等企业处于停滞状态。又如,农业缺乏龙头企业、亮点品牌,去年申报省级三星级农业园区因品牌影响力不足、加工技术滞后未能成功。再如,服务业散而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现有餐饮行业48家,其中特色农庄6家,散布在安家湾村、青岩村、大稻坝村,未形成连片规模,经营状况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青岭村等3个村与蜀粮米业、帆舟食品等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生产基地+龙头企业模式,实行“订单农业”,辐射5000余亩,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完善“产供销”产业链,擦亮产地优质农产品招牌,大荣粮油园区已成功被评为省级三星级农业园区。二是我镇已与逸活泉匠、剑蜀二期协商,预计在10月前入规。三是我镇已将邦克印务、科粮贸易、百夫长、玉儿食品等4个企业纳入大石镇“十五五”规划,并同步向经信局报送。四是我镇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对石笋村闲置村委会改造升级为农家乐,通过对现有餐饮提质增效的方式对花屿果、青岩度假村等特色农庄改造升级,初步形成了青岩-安家湾-青岭-石笋、大稻坝等“一村一品”的餐饮格局。
整改进度:未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坚定
(2)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镇纪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了解群众需求不够,化解矛盾力度偏软,做实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还有差距。如,2017年,镇纪委仅对五一村七组违规转让集体林木林地问题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林权遗留问题未妥善处置,致使该村群众多次上访。又如,2023年,镇纪委对青岩村党总支原书记王广华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问题给予党纪处分,责令对违规处置的村集体资产进行整改,该案涉及收取村民徐某的1万元资金至今未退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五一村七组林权遗留问题未妥善处置”的问题,镇纪委已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发放《工作提醒函》,督促解决遗留问题。二是针对“青岩村收取村民徐某的1万元资金至今未退还”的问题,镇纪委已向青岩村发放《工作提醒函》,督促整改问题。同时,已就相关事宜向徐某作出详细解释,并明确待村公共运行资金到位后,将第一时间退还其1万元,确保款项妥善处理。三是镇纪委举一反三,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主动了解群众需求,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整改进度:未完成整改。
3.时刻心系群众、解决民生难题尚有温差
(3)镇党委在关注民生、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上用力不够,个别事项长期未妥善解决。如,2022年以来,大石镇第八届人大代表在第二次、第四次会议提出“给安家湾村一、三、四、七组安装天然气”建议,至今未落实。又如,大稻坝村一、二组20户村民缴纳天然气安装费已3年,四、五、七组216户村民2024年1月缴纳天然气安装费后,至今未启动。再如,安家湾村孙家岩和白家岩山坪塘长期未整治,因渗水不能正常蓄水,加之今年青岭水库水渠损坏,导致四组近100亩水田无收成。
整改情况:一是安家湾村一、三、四组天然气已进行安装,七组由于村民居住分散且管道里程长,用户承担初装费用高,正在积极协调燃气公司争取纳入下一步安装计划。二是大稻坝村一、二组已完成燃气安装,四、五、七组正在进行主管道前期规划建设。三是积极主动与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沟通协调,邀请专业人员现场查看孙家岩、白家岩山坪塘存在问题,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并积极向上争取纳入全区2025年山坪塘整治项目,预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未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4.镇党委工作运行还不规范,抓班子、带队伍存在薄弱环节
(4)人员轮岗制度执行不力,工作保障有缺位。换届以来未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重点岗位人员长期未轮岗。如,财政所何英、欧小芹,经发办何芳等同志均超过10年未轮岗交流。又如,未按照《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镇机关公务员长期不能报销区内差旅费补助,事业人员每人每年报销下村补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村干部只能报销到镇外发生的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干部轮岗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超过10年未轮岗交流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工作情况和交流意愿,为启动下一步轮岗工作打好提前量。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推荐1名表现优秀干部晋升。三是由班子成员带头,到各村(社区)学习宣传《广元市利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并督促镇村两级抓好落实。四是经3月2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务员、事业编按照实报实销原则,每月据实报销下村补助。
整改进度:未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5.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5)镇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以巡促治”效果不明显。如,截至本轮巡察期间,镇党委未按要求按时报送上轮联动巡察后续整改情况;2021年区委对缠龙村开展巡察“回头看”,镇党委开展指导督促不到位,该村6个后续整改问题至今仍有3个未整改。又如,2020年,大石镇党委就巡察反馈“基层党支部学习流于形式,方式单一,党员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制定了“每季度定期对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的整改措施,仅2020年发出第一期通报后再无下文。再如,上轮联动巡察反馈“冠山、石笋两个贫困村的公路建设养护机制不完善,没有具体养护措施”问题,目前仅冠山、石笋两个村制定了《道路养护实施方案》,大石镇并未开展“举一反三”,研究制订全镇农村道路养护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书记牵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3次,督促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主动认领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有效推动整改落实。二是针对三、四组广陕广巴互通路500米河堤治理中,涉及20余人未转户,问题已于2024年12月底完成整改。原缠龙小学教室10余间长期闲置,资产不能盘活问题,缠龙村合理利用各方面资源,借助商会、乡贤等渠道持续开展招商、招租,做好集体资产盘活工作。大石镇通过“一码一图一册”招商地图等形式积极推动辖区闲置资产盘活,问题持续推进整改中。针对中电建弃土场遗留问题,缠龙村将继续加强与中电建公司、审计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合理合法的解决遗留问题。三是2025年4月22-23日,镇党建办对辖下14个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资料进行了检查,并于2025年4月24日将检查结果在镇村干部会议上通报,持续督促各党组织做好整改工作。四是我镇已完成大石镇农村道路养护方案的草拟工作,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要求各村(社区)拟定(完善)道路养护方案,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未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前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巡察整改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大石镇党委将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善始善终持续抓好整改,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不断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担当作为、提升工作能力,持续推动大石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镇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进度,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推动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