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详情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5-06-18   来源: 区公安分局   信息类型: 利州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政务微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制大队

0839-35021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政务微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其他文件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政务微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治处

0839-3502110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审批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户口迁移审批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犬类准养证核发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或变更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县级)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其他重要事项

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6.《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区公安分局

政务公开专区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制大队

0839-3502110

行政处罚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依据、违法事实、办理程序及期限和对外法律文书式样,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6.《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区公安分局

政务公开专区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制大队

0839-3502110

行政强制

强制传唤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实行强制执行

抽样取证

查封

继续盘问

限制活动范围

收容教育

扣留

强制检测

保护性约束措施

代履行

拍卖

拘留审查

收容教育

临时查封

变卖

先行登记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6.《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区公安分局

政务公开专区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制大队

0839-3502110

法定公开事项

公共服务

公章刻制备案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无犯罪记录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临时身份证明

非正常死亡证明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居民身份证办理(包括临时)

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办理

旧手机交易业备案

注销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

开锁业备案

旧货业备案

居住证办理

企业印章注销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口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区公安分局

政务公开专区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制大队

0839-3502110

法定公开事项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所属单位预算及报表经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以财政局通知具体时间为准)

警务保障室

0839-3502110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
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所属单位预算及报表经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以财政局通知具体时间为准)

警务保障室

0839-3502110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口法律

口行政法规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

警务保障室

0839-350211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公开

办公室

0839-3502110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

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3年文化部令第55号第四条;《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3年)省政府令第273号第二十四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三条、第三十六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147号令)第六条、第十七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2号令)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第三条、第十七条;《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第82号令)第五条、第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法制大队

0839-3502110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法制大队

0839-3502110

建议提案

办理结果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3502110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口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3502110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口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9-3502110

办事服务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其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治安大队

0839-3502110

公示公告

相关需要公示公告信息

口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条第十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政务微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指中心

政治处

0839-3502110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信息

口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政务微信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室

政治处

0839-3502110

依申请公开

依法申请可公开信息

口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第三十三条

区公安分局

政府网站

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

法制大队

0839-35021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