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审批建设,强化流程监管。严格落实自建房审批与建设监管要求,明确新建农房需纳入用地、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通过“审批+核查”双轨制,对自建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逐户检查。今年以来,共审批21户,整改6户。
(二)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通过网格化责任体系,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农村建房、用电用气用火等环节,对79处存在隐患房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采取“搬离、停用、拆除、加固”四类措施,确保隐患清零。
(三)健全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长效安全防线,建立“联村领导统筹、院户网格落实”的责任体系,明确农户为自建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明确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自建房安全属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同时,通过案例警示和《自建房安全必读》等进行常态化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