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资源布局,健全服务体系。依据乡村形态与人口流动动态,科学配置乡村两级医疗资源,规范村卫生室设置。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全区17家基层医疗机构均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及以上标准,其中9家医疗机构达到推荐标准,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社区医院。
(二)对标能力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3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3版)》,全方位改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1—4月,全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总人次为28.9万余人次,住院总人次为4700余人次。
(三)创新用人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印发《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推行“乡聘村用”模式,从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为基层医疗服务注入新动能,有效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