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9-5572912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C区1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邮 编: 628017
2025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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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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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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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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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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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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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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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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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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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兰坝公司2025年尾水右岸护岸铁炉沟口段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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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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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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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页1井钻探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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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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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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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森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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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环审〔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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