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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城镇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06-25   来源: 区水利局   信息类型: 行政许可/处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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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关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城镇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单位《关于审查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城镇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请示》《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城镇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广元市利州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受理通知书编号:510802-20250619-000203收悉。经审查,《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现就该工程行洪论证与势稳定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基础资料基本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城镇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境内,项目建设内容为:泗河子河路、三江大道、滨江路、兴隆街、紫兰路、环城北路、濠江路、龙泉路、舟帆路、2号路管网改造。改造管网全长11.31km,其中濠江路大桥至污水提升泵站段管网沿泗河子河床底敷设,全长3104m,管径为DN400~DN1000

涉河部分管线位于濠江路大桥至污水提升泵站河段。该段管线沿泗河子河河床底敷设,分为左右岸两条污水管道,总长为3104m(其中:左岸2700m,右岸364m,穿河管40m);左岸污水管线起点位于濠江路与泗河子路交汇处濠江路大桥上游20m位置,接泗河子路南侧现状污水管道,沿泗河子河床底自西向东敷设,终点位于现状污水厂外围接入现状提升泵站后汇入污水厂,管线全长2700m,其中管径DN400管道长度约40m,管径DN600管道长度约18m,管径DN800管道长度1560m,管径DN1000管道长度1082m;右岸污水管线起点位于紫兰路大桥上游位置,沿泗河子河床底自西向东敷设,终点位于现状污水厂外围接入现状提升泵站后汇入污水厂。右岸管线全长364m,管径均为DN800;右岸污水管线起点接穿河处管线,穿河处位于紫兰路大桥上游,全长40m,左岸接紫兰路段新建污水管线,管径为DN800。拟建的管材均采用复合聚烯烃纤维增强 FRPO 缠绕结构壁管,管材连接方式为注塑承插式连接。涉河部分施工时间为12月至次年3月。

评价河段位于清江河左岸支流泗河子河上,工程河段主要保护对象为宝轮镇城区,根据城镇防护区的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要求,综合确定评价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行洪论证与计算的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综合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报告》明确的防治补救措施和建议。

七、建设和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承担防洪义务和河道施工范围内的社会责任。

八、工程完(竣)工验收必须有河道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满足防洪要求提出的明确意见。

九、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须报相关部门批准,涉及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征得同意。

十、涉河建设工程最终的审定方案有作较大变更的,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一、你单位要强化监管,督促涉河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实施。同时,需注重施工期间堤防的稳定性,若因施工导致堤防损坏或垮塌,相关责任由业主单位承担。

十二、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需延续有效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宝轮城镇东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审意见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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