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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8-07   来源: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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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音视频解读:广元市利州区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广利府办函〔2025〕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辖区内有关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利州区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广元市利州区关于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培育网络微短剧(以下简称:微短剧)市场主体,加快打造微短剧产业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决定》(川委发〔2025〕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委办〔2025〕1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广元市利州区关于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一、鼓励剧本创作。对区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单位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等题材,创作的体现利州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剧本,在作品获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节目登记备案号》或《平台节目备案号》并上线播出后,给予剧本版权方5万元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开展微短剧剧本创作,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并上线播出的,经审核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15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广电总局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展播、网络视听节目年度推优目录并上线播出的,经审核,给予版权方每部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二、支持项目投资。对在广元市利州区管辖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产业经营单位出品的具有唯一版权的微短剧项目(每部时长不少于40分钟),在头部网络微短剧视听平台(爱奇艺、腾讯、优酷、哔哩哔哩、抖音、快手、支付宝等平台)播出且上线3个月内平台总播放量超过500万次的,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3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鼓励取景拍摄。支持网络微短剧剧组在利州取景,在利州取景不少于5处并充分展现利州城市形象或促进利州旅游宣传推广的,作品在各大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后,按作品传播热度、美誉度和触达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给予单个剧组2万元补助。

四、鼓励文化出海。鼓励区内企业与海外传播渠道加强合作,拓展微短剧的多语种海外市场,开展内容创作、制作技术、发行播映等方面国际合作,鼓励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网络微短剧因文化出海,产生的译制费用可补贴50,单个作品最高补贴15万元;在海外发行的,按海外发行收入的10给予第一出品方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度不超过15万元。

五、促进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在我区规划建设微短剧产业园区,吸引微短剧制作、发行、后期、演员经纪、知识产权保护等上下游企业入驻,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对我区新建或改建以服务微短剧摄制作为主要业态,且实际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园区、基地,经审核,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鼓励技术研发。鼓励区内网络微短剧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包含但不限于网络微短剧创作工具研发、网络微短剧平台研发、网络微短剧出海应用研发、互动剧研发、网络微短剧相关软件运营服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对经评审,且申报项目已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且申报单位拥有申报项目知识产权;申报单位为在广元市利州区管辖区域内实际从事微短剧相关产业经营的企业;申报项目对提高微短剧制作及推广的效率和质量有明显提升作用,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量部分的1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完善服务平台。支持搭建利州区微短剧产业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资源,为微短剧企业提供协拍服务、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人才培训、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定期组织行业交流活动,开展微短剧产业发展趋势、政策法规、技术创新、内容创作等分享交流。

八、完善内容审核和版权保护机制。设立由宣传、文化、法律、网信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负责微短剧的审核工作,确保微短剧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建立创作确权制度、举报奖励措施、创作信用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提供维权法律支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创作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直达快享”。优化申报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主动开展惠企政策兑付,对名单类、资格认定类的项目主动开展“免申即享”,对数据校核类的项目实施“直达快享”,由审核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拨付流程,将资金直接发放企业。

十、其他。《通知》由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和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同一事项或项目符合区级财政多个支持政策的,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29日期间上线播出的微短剧适用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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