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5〕193号)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有关要求,我区按照《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指引》和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已对利州区1家商标代理机构及3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信用评价(结果详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
若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信用等级及计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商标代理信用管理系统(https://ggfw.cnipa.gov.cn)或以书面形式向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级。
联 系 人:叶力维
联系电话:0839-3371007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曙光街45号
附件1:利州区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2:利州区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1
利州区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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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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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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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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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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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0802MACAHR9E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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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锦唐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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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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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利州区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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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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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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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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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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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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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锦唐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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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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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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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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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锦唐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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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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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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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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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锦唐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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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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